主題: 宗教矛盾貳
瀏覽單個文章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引用:
作者yiyikikikoko
如果說造物者就這麼有權利單方面去決定被創造者的下場,感覺就很像我憑空創造了我自己的世界,在世界裡創造了有感情有靈魂的一群狗,然後我便可以任憑我自我感覺良好的邏輯,決定哪幾隻雖然在狗群裡安分守己,但卻因為不對我搖尾巴,就把他們全殺了,即便他們從沒看過我。當然換個模式之後,有很多人就覺得這是理所當然。

這邊有幾個誤解...
1.所有的人都是罪人, 不是指在中華民國的法律標準, 而是指在聖經的標準.
所以並沒有所謂的"安分守己".
2.人會發現, 聖經裡面的標準根本不是人的標準, 甚至白話點說--"嚴格到沒人性",
神不能不公義,所以祂不能對罪毫無感覺,輕易放過;但神也是愛,祂不能不愛,所以祂也不要看著祂所造的人全都進入永遠的刑罰裡。
於是,最好的方法,就是祂自己成為人的樣式(道成肉身),代替人受刑罰,並且代替人勝過死亡的勢力。
而相信耶穌就是上帝成了人的樣子

所以, 為了避免你所擔心的遺憾, 基督徒的使命正是為了避免這樣的遺憾而將福音傳遍地極.
與你分享.
舊 2011-02-22, 09:46 AM #5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REFALC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