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宗教矛盾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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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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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IREFALCON
神從來都是用一樣的標準來衡量人是否能進天堂.
但人靠「人自己」的力量卻是永遠沒辦法達到那樣的標準.
神從舊約時代就表明「唯有迴轉歸向神, 才能得救恩」, 只是人不聽.
所以到最後, 上帝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 也要讓世人可以因信稱義, 迴轉歸回上帝.因而得救.

  基督教偏向因信稱義,天主教偏向因行為稱義,這也是值得研究的課題:

羅馬書 第十章
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這裡提到只要相信,嘴巴承認耶穌,就能得救。

馬太福音 第七章
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怪怪!這裡卻提到即使相信耶穌、傳播基督教、甚至行神蹟,仍然不能得救。

約翰福音 第五章
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這裡提到只要信耶穌、耶和華者,就能得永生。


17.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怪怪!這裡卻提到基督徒必須遵守誡命,才能得救。

  上面這段經文另有值得探討的,究竟耶穌所說的誡命,是指甚麼呢?我們研究一下:
馬太福音 第十九章
19.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這裡提到"孝敬父母、愛人如己"是耶穌重視的誡命,但我們看看另一段經文:

路加福音 第十二章
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53.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我想不管是否基督教信徒,都能看出來這段經文和前段的誡命"孝敬父母、愛人如己"是完全相反的。


  如果聖經對"得救、永生"的要求都有矛盾,那麼信徒們又怎麼能期待,自己能上天國的窄門呢
只要熟讀聖經,任何人都會發現,信上帝的的教派之所以會分裂成如此眾多,就是因為聖經的巨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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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1-02-22, 01:12 AM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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