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芭樂王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0
哈哈哈!!
小弟在從事法律工作多年,
我還不知道徐兄您想告什麼?

容我說一句,歡迎您去告,刑事上沒有一件會成罪的

要告民事索取精神賠償?
如果您有錢有閒,歡迎到各網友住所地的法院提出告訴,
這可不是在警察局或台東地方法院就可以告人的,
別動不動把法律擺嘴邊,只能嚇嚇不懂的網友而已。

就您的案例....
我在法院常看到原告被法官臭罵XD
舊 2011-02-21, 10:51 PM #1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芭樂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