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賣土地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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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re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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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YCD
這算是咬住對方一個小問題而忽視自己的大問題的標準案例嗎?
這時不能怪你
畢竟大部分的人都常常有這種盲點
只是如果要用這種邏輯
對方上來發文應該能取到更多的暖吧
呵呵


對方要如何取暖?

他們會寫:
我身為一個身價上億的董事長,竟然要被身價只有18坪的傢伙,他的神主牌晚十天才移走,
真是令我氣到吐血,大家給我溫暖吧。

這樣嗎?
舊 2011-02-21, 12:13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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