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賣土地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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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re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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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黑狗弟
反正你就是不爽 15 找不到人, 18 才跑出來說你東西還沒清走不付尾款..


因為我20號要繳付買房子的錢,而19,20是假日,銀行沒開,
只有在18以前處理,
點交的事,如果他們2/15有出面說明,我也可以趕在18以前符合他們的需求,
並且拿到尾款,那我就有前繳交買房子的錢,這些日子的安排都是有意義的;
既然是雙方同意的日期,當然也是雙方都要在當日出面處理吧。

還是買主比較偉大,可以自己決定處理的日期而不管合約約定的日子,
不是這樣的吧!
 
舊 2011-02-21, 12:06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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