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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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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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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出沒注意x
這種會喝酒開車的我想大家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之前聽同事說他爸爸跟人家撞車,結果對方開車的人喝酒
然後在那邊求說跟條子說是另一個沒喝酒的人開的車,後來就心軟接受了!!
對方還說會賠錢!!
事後對方還回過頭來要錢修他的車!!!
也是這樣丫,打死不認!!!
但我不能接受的是酒駕不是『公共危險罪』嗎?
為什麼可以和解就不酒測的?
那個條子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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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疏忽了也是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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