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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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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大麻會造成的毒害(資料來源:法務部戒毒資訊網):
1.使用初有欣快感,劑量增加會引起懶散、意識混亂、無方向感、時扭 曲、動作協調差、記憶、思考、注意力、判斷力下降,稱為「動機缺乏症 」。
2.在生理上會造成頻脈、發汗、眼結膜紅腫、步履不穩、眼球震盪等影響。
3.較強之 Hashish 製劑常有幻覺及精神病反應。
4.精神分裂症病人如吸食大麻則會使精神病症狀加劇。
5.大麻被認為是海洛因、古柯鹼等強烈藥物中毒者的入門藥物,常與酒精合併濫用。
抽菸會不會造成比上述毒害更嚴重的作用呢?若要說吸菸會導致肺癌.一個每天吸大麻菸40根的人,會比一天抽兩包菸更不容易得肺癌?我個人是不認為如此.
也許有些人認為吸大麻沒甚麼,但是毒癮是有耐受性的,當刺激下降的時候,就會往上尋求更高等的毒品,以上面第五項來看,我認為台灣法務部將之列入二級毒品是合理的.
戒毒只要下定決心就可以達成,理想上也許是的.但在這之前要怎樣要毒癮者下定決心戒毒?戒毒之後要怎樣才能維持不再碰毒品?都是一個大問題.真實的社會是很複雜的,只能多多宣導吸毒的壞處,希望年輕人能夠做下正確的判斷.
舊 2011-02-16, 03:41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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