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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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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這麼講吧。
我認為三級毒品除罪化,並非是包含販賣都是除罪。而是跟台灣對於四級毒品已經除罪是相同態度。
我認為除罪化應跟現在很多軟體公司對於盜版軟體的態度相同。
要抓,就是抓大盤商,在賣的,以及大量使用盜版的公司,而不是個人。

除罪的態度在於持有者是病人。
可是販賣者不是。更何況販賣者在逃稅上根本無法給社會有任何幫助。

病人總是要醫的,而不是關進牢裡。

除罪若分為幾個大項來討論是對的,但是絕不是像霹靂麥克一樣,丟一個議題出來,卻也講不出為何除罪化,除罪化的好處,除罪化的方向,就單單說『我有我的言論自由』..這樣是不被鄉民接受的
舊 2011-02-16, 02:20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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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