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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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兩隻馬
那我講我朋友弟弟的例子好了
我認識我朋友從高中到現在,從那時候我就看他弟弟『巴安ㄟ』巴到身體出現狀況,雖然後來有勒戒掉,但是他整個精神狀態變成易怒,暴躁,幻想....容易跟人爭吵,包括他整個免疫功能與上呼吸道到現在都有問題,這樣吸食的副作用不是毒品除罪化就能解決的,若沒相當配套措施的話,我是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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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講吧。
我認為三級毒品除罪化,並非是包含販賣都是除罪。而是跟台灣對於四級毒品已經除罪是相同態度。
我認為除罪化應跟現在很多軟體公司對於盜版軟體的態度相同。
要抓,就是抓大盤商,在賣的,以及大量使用盜版的公司,而不是個人。
除罪的態度在於持有者是病人。
可是販賣者不是。更何況販賣者在逃稅上根本無法給社會有任何幫助。
病人總是要醫的,而不是關進牢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