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若硬要做臨終無效醫療,那就要自費了,除了承受急救時的巨大痛苦,外加一大筆家屬自費的醫療費用。
若有天發生在我身上,我只希望醫生讓我好走,並且不要留下巨額的無效醫療費用拖累家人。就像看戰爭片,美軍士兵知道自己沒救,會要求救護兵給他兩、三針以上的嗎啡止痛針,讓自己不會在痛苦中死亡。
安寧療護(全文很長)
http://www.gandau.gov.tw/nurse/inou...ice/hospice.htm
目前在醫學倫理上已不為末期癌患作急救,是符合倫理的行為。許多癌症病患也自己早已簽好同意書,請求醫院到時候不為他做急救(DNR,Do No Resuscitation )。
臨終無效醫療 健保將不給付
中國時報
張翠芬/台北報導
http://tw.myblog.yahoo.com/sumo-hom...=2458&next=5959
為了填補「無效醫療」這個健保大漏洞,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二代健保法首度增列拒絕無效醫療的相關條文,對於無效的藥物及急救等耗用健保資源情形,健保須擬定改善方案,甚至不給付。據醫界估計,每位臨終病人若不使用呼吸器等維生設備,每人每天大約可省下卅萬醫療支出。
醫界估算,有六、七成住加護病房末期的病患在死亡當天還在抽血、照X光,甚至洗腎、用葉克膜維生,這些都是無效醫療的資源浪費。
健保局人員透露,醫療目的是救人,哪些項目是無效醫療,例如昂貴標靶藥物只能延長平均十個月的壽命,到底算是有效還是無效?未來都有待醫界共識訂定指標,目前傾向針對末期病患臨終前的急救插管、電擊、檢查、用藥等措施做檢討評估,如果是不必要的「過度醫療」,健保將不予給付。
新修正通過的二代健保法中,首度在第七十三條增列「為減少無效醫療等不當耗用保險醫療資源之情形,保險人每年度應擬訂抑制資源不當耗用之改善方案,提健保會討論後,報主管機關核定」。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長蔡淑鈴表示,立法院已初審通過安寧緩和條例,末期病人在家屬同意及兩位醫師認定下,可拔除維生管線,這項條文可減輕臨終病人痛苦,也可節省健保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