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母逼 11 13歲姊妹 賣淫養1歲弟
瀏覽單個文章
qaton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引用:
作者
Totenkopf
這個案例中條**客被判刑的原因應該是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
事實上,我覺得如果在雙方都是成年人,都是你情我願的狀況下
妓女跟**客都沒理由有罪吧,既然性行為是合法的,金錢交易是合法的,那用金錢交易性行為為什麼會有罪?兩人間的交易侵害到誰的權益了?為什麼要被罰?
因為這傷害到善良人士的感情...
2011-02-13, 12:05 PM #
29
qaton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qatony
查詢qaton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qaton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