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陪睡抵債
彰化地院承審法官石馨文痛心指出,曾婦身為人母,非但未盡保護教養幼女之責,反而違反女兒意願迫使賣***牟利,應予重判以儆效尤;邱男等戕害女童身心健康,嚴重違反社會風俗,使兩女童身陷不正常生長環境,對身心及人格發展造成重大陰影,行徑令人不齒。
檢警調查,2009年3月,當時曾婦懷有9個月身孕,和7個孩子窩在租來的15坪舊公寓,其中3個小孩全身髒兮兮,共乘一輛單車在台一線省道車陣搖晃穿梭,被警員發現,護送小孩回家,發現曾婦因沒錢,只能讓子女分食一碗陽春麵,而襁褓中才1歲的么兒靠喝糖水度日,處境堪憐。
此事經報導,引來善心人士關懷,送他們奶粉、泡麵等生活物資並捐款;社會處因曾婦的長女和次女輟學,便安置在中輟學園,不料兩個女孩向輔導老師透露母親不但吸毒,還逼她們賣***,此人倫悲劇才被揭露。
每次收費1千
法院判決指出,曾婦的丈夫工作不穩定,常年不在家,曾婦因吸毒認識邱姓男子,認邱男當乾哥哥,小孩都叫邱男「舅舅」。不料邱男從2007年起至2008年,在自己住處或曾婦住處,對當時才13歲的曾婦長女性侵或****,次數多達15次,並趁曾婦才11歲的次女熟睡時,猥褻並性侵一次。
曾婦明知乾哥哥的惡行卻不管,又因缺錢花用,竟從2008年下半年起至2009年初,媒介柯江海、林明達及劉建勛,於住處或汽車旅館,和長女及次女性交易,前後共27次,3人每次給曾婦1000元。
彰化社會處表示,曾婦一家被列入低收入戶,每月可領1萬5400元補助,後來發現全家窘況,還將金額提高到2萬2400元,一家人租的公寓月租5千元,小孩學費都全額補助,房東在學校當志工,每天還帶營養午餐給曾婦家人吃,應該過得去,可能因曾婦吸毒才逼女兒賣***。曾婦後來生老么時,驗尿還有毒品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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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真的沒救,如果是吃四號,2萬2400元大概只能買到一錢摻雜葡萄糖的,如果是吃安非他命,頂多一兩,也一下子沒了,總之不是偷搶騙,甚至外加賣***,只是連自己小孩都推下火坑,曾婦真他媽的該死,小女孩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