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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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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nitaco
已確定肇事責任在對方
對方保險公司想盡快談和解
問題~
1.人身傷害醫療費用由對方全額給付,須備齊哪些文件
2.車輛(機車)損壞也是由對方全額給付,須等對方拍照後修復嗎?
3.受傷期間無法工作,損失由對方給付嗎?需哪些文件證明?
4.本人機車保險也是跟對方同一家(富邦),申請傷害醫療保險給付,是否有衝突?
5.本人人壽險,有保到意外傷害醫療補助,需哪需文件證明?
6.最後在和解之前,如欲告對方過失傷害(刑事責任),也是由對方保險公司,全額處理,還是???

諸多疑問,麻煩各位能幫忙解惑


謝謝


1.醫療、復健費用就是你去醫院付費後拿到的收據
2.一般會讓對方看過才修,主要是避免事後爭議
但用車在及很難兼顧,可以跟對方表示說你急於用車
需要立即維修處理,維修部分金額之認定交由車廠以一般市價撰寫維修單據、收據
3.在職證明、存摺影本之類,或交法院依照你的年齡、相關能力計算
4.你可以看看手邊的保險契約書,兩個保險自然是兩個不同的契約
保險標的亦不同,也無複保險問題,不衝突
5.請洽你的保險專員,因為初步你會透過他請領保險金
6.刑事部分你才是告訴權人,保險公司也懂得不會幫你白跑一趟
民事部分如保險公司已經給付你保險金(人壽儲蓄險給付部分除外)
就保險公司已給付人損、車損部分,會由保險公司主張取得代位權
舊 2011-02-12, 08:11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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