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像這種要建議修法啊,驗DNA追究女嬰生父罪責。
發生這種事單方面的責任都重重壓在女方身上,太不公平了。
政論節目的來賓,每個都說得頭頭是道,如果真的發生在自個兒家裡,恐怕說得出作得到的不會太多吧。
沒錯,我確實認為女方家長、男方家長,全部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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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客跟捐精者也都會面臨外面有小孩要認主歸宗的問題...
我覺得親子關係在未來幾百年後會逐漸由血緣關係變成法定關係。
不要嬰兒的女人,就把嬰兒送給政府吧!(永久斷絕親子關係)
反正人口負成長蠻嚴重的,不想要小孩的女人大多也沒有養育小孩的能力,讓小孩跟在這種媽媽身邊也是造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