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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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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Crazynut
像這種要建議修法啊,驗DNA追究女嬰生父罪責。

發生這種事單方面的責任都重重壓在女方身上,太不公平了。

政論節目的來賓,每個都說得頭頭是道,如果真的發生在自個兒家裡,恐怕說得出作得到的不會太多吧。

沒錯,我確實認為女方家長、男方家長,全部都有責任。


國中女生才14歲, 未成年啊!
受孕時應該還未滿14歲吧?
所以除非是小孩生父也未成年(兩小無猜條款),
不然依現有刑法, 小孩生父會被依加重強制****罪起訴,
求處七年以上的重刑.
舊 2011-02-11, 05:1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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