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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c3000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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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不一定要有被害者,只要你做出違反刑法上規定禁止之行為即構成!
某些罪責不罰未遂,某些罪要有人提出告訴,端視違反之行為有無構成法條要件而論.

如你舉的案例,屬"本國人於外國犯罪",刑法上針對本國人於外國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重罪有刑罰。
再看詐欺最重為五年以下,故未符合上述適用的要件。

另外在他國犯罪除須接受當地法律制裁外,那是你的孽,回到本國以後,司法仍可繼續追訴。
舊 2011-02-11, 04:4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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