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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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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雖說有部份醫事相關人士會說 門診衛教算是智慧權的一種
收費並無不妥

不過今天我遇到的情況是這樣
去看上次抽血檢驗的報告,基本上報告上都有各種標準數據可以讓你參考
醫生判讀我感覺也只是簡單的照本宣科
然後針對異常的部份建議我找肝膽腸胃科
這樣就看完診要我去繳費

我個人的想法是 如果是這類簡易的檢驗報告是否可以採用郵寄的方式
這樣就不必特地在跑醫院 還得在花一筆門診費用


郵寄的方式 多年前有引發醫療糾紛過
話說某人在某醫院做健康檢查 結果似乎是癌症 報告單是以郵寄的方式通知
結果患者沒有收到 在一年後又做一次健康檢查 發現癌症已經擴散...
醫師告知一年前的健康檢查 已經有檢查出來 為何不及早治療芸芸...
患者:..........
最後一狀告上法院
患者主張醫院沒又盡到告知的義務 導致延誤病情
醫院主張報告已寄出 途中遺失不是醫院的錯 而患者自己對檢查報告結果漠不關心 才是延誤病情的主因
現在不知道最終定讞了沒有

我想最後應該是判醫院敗訴
所以現在沒啥聽說 有哪間醫院報告是用寄的
要看報告一律到醫院來 不回診視同放棄治療
這樣醫院及醫生都可以避免醫療糾紛
舊 2011-02-11, 03:06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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