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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ds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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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0/11/2m5sq.html

好萊塢「壞女孩」琳賽羅涵,這回真的麻煩大了,才剛結束勒戒的她,被控在1月,從加州一家珠寶店偷走價值台幣7萬多的項鍊,由於店家堅持提告,10日檢方正式將她起訴,由於偷竊屬於聯邦重罪,如果被判刑、她恐怕得坐上最少半年、最多3年的牢。


偷竊屬於聯邦重罪???


台灣有重罪嗎?


台灣當然有重罪,得罪達觀權貴。
 
舊 2011-02-11, 02:3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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