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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2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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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A ROD
的確是還好啊 , 畢竟被告也不一定會有罪 , 就像你一樣 , 刑事部分不起訴嘛 !
只是過程呢 ? 你看這整個過程 , 你花了多少時間 , 花了多少精神 , 還要到處
蒐集資料 , 蒐集判決什麼的 .. 總是麻煩嘛 !
刑事不起訴 , 再議也駁回 , 現在又搞到民事 .. 這何苦是吧 ! 如果時間可以再重來
一次 , 我想多數人會選擇在當時後打字小心一點 , 發言謹慎一點吧 !
把那些整理資料的時間 , 拿來吃喝玩樂也比較好吧 .

多了幾個被告 , 我同業也會多了幾個生意 , 不過應該不會找到我才是



沒用啦 , 不是躲在後面頁次就不會被蜘蛛咬到 .

多謝A大的關心,還好是指前面14頁的發言不論民刑事,鄉民們的案件都很難成立,只要不心直口快情緒重了點,應該不至於擔心

其實碰到鳥先生這件事也未必是災厄,畢竟這個人在司法界的形象不是很受肯定,到最後刑事往往不至於有事,民事也大多雷聲大雨點小,走過這一輪有些經驗,萬一以後因其他事情又不得不上法院,比較不會六神無主
舊 2011-02-10, 04:25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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