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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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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9
引用:
作者old2chang
其實也還好,萬一有某位大哥想不開承認自己是鳥先生,也不是他說了算,還要舉證上面那一大串一般人不想做也不願做的事都是他做的



的確是還好啊 , 畢竟被告也不一定會有罪 , 就像你一樣 , 刑事部分不起訴嘛 !
只是過程呢 ? 你看這整個過程 , 你花了多少時間 , 花了多少精神 , 還要到處
蒐集資料 , 蒐集判決什麼的 .. 總是麻煩嘛 !
刑事不起訴 , 再議也駁回 , 現在又搞到民事 .. 這何苦是吧 ! 如果時間可以再重來
一次 , 我想多數人會選擇在當時後打字小心一點 , 發言謹慎一點吧 !
把那些整理資料的時間 , 拿來吃喝玩樂也比較好吧 .

多了幾個被告 , 我同業也會多了幾個生意 , 不過應該不會找到我才是


引用:
作者museshuner
剛剛用重點字goo了一下

看了二十頁還沒看到

建議這串就別再發言

讓這串潛下去吧

沒用啦 , 不是躲在後面頁次就不會被蜘蛛咬到 .
舊 2011-02-10, 03:05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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