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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引用:
政府有義務保護人民的最大權益(即使是犯罪者、即使沒有管轄權),要盡可能爭取引渡回來,才能建立人民對政府的信任。看看留學生或本國遊客對駐外單位的怨言就知道了,並不單純是主權與面子問題。


自己看看那些漁民是如何受政府保護的? 再看看政府對詐騙集團的縱容態度,
還有資格談信任跟主權?

引用:
希望這些人不要回來對“台灣在法治面對經濟犯的縱容與輕放”部份,沒有任何幫助,就只是情感上很爽而已。


已經不止縱容跟輕放了,根本是官商合作,自己看看二次金改公家銀行變私人銀行,
公家企業變私人企業,看看高鐵高捷,看看金控免稅,產業免稅,聽聽吳魁所謂:
無薪價是偉大的發明,老百姓除了能爽一下之外還能如何?
舊 2011-02-07, 05:36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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