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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不久吧?
大使用量被罰錢是正常的事.
人在異國, 更需要P2P的使用 <- 這我不覺得成立.
引用:
作者俊逸桑
大家的網路帳單是多少? 我每個月都交110CAD.(47+50+TAX)
在台灣從來沒聽說過最大使用量這種鳥事.
人在異國, 更需要P2P的使用. 所以每個被罰錢是必然的事.
更氣人的事,提供商還表現的一副皇恩浩蕩的樣子, 最高只罰50CAD.
有一次我被罰208CAD, 再discount 158CAD, 所以實際上還是罰50CAD.(還不快叩謝恩!)
大家有沒有選擇package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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