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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引用:
作者T.Y.
感謝您花時間打長文指點我


是的 ... 有種溝通行為叫協商 . 很多事都可以好好談 . 談不過再說吧

如車禍 . 商業 . 債務糾紛 . 街頭鬥毆事件 . 或立院爭執 . 離婚 . 分家產 ....
儘管第一時間雙方人馬劍拔弩張 . 拍桌叫罵 . 三字經往來放送 . 恨不得對方去X
大部份的處理後續還不是坐下來好好談 . 才能解決事情
莫不事情是僵在那裡紋風不動 = 長期的損失 + 因時間而有的再傷害風險

親情亦然 . 友情亦然 . 同事情誼亦然 . 管理職亦然 . 凡是人際亦然
對事不對人 <= 看似是對事 . 實仍是對人 ... 事不會比人還關鍵 (東西是死的 . 人是活的)
懂得與人協商的方法 .... 將會發現 . 這世界能夠口出惡言的機會並不多

您似乎成長了 ...

我認為您與老闆娘的結可以解開 . 解結的主動權在您身上 .... 可以考慮過去道個歉
道歉的原因為 = 純粹為我的失言而道歉 . 與之前的小狗云云之誓言 + 老闆娘的錯 + 自我尊嚴 . 無涉
考慮的原因為 = 這等修養行為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 那需要很嚴謹與完整的心理準備與建設 + 人格的成熟度要夠
能做到的通常都有一定量的成就在身 . 他們爬越高就越謙卑 . 或說 . 越謙卑就能爬越高
我不確定您能做到 ... 如您做得到 . 您的人生將會有許多好的機會與貴人相助

另 ~ 如您認為本討論串的勸勉文已夠您用
那些戰文非旦對您沒有益處 . 反而會引誘您陷入公幹戰火中
請您得決斷不再回本討論串的任何文

也給各位網兄 ~ 得理要饒人
我認為TY網兄是可以用理溝通的人
您可以使用教育方式 . 不一定得使用衝突方式 ... 如果您真心想教育他的話 ~~

若您認為他的觀念改變仍不符合您的主觀判斷
請把它視為他個人的自由選擇 . 或留待日後他該享有的進階磨鍊經驗 <= 我們不該去剝奪該寶貴的體驗經驗
該給予他多點空間

可以的話 . 讓這篇文沉了吧 ... 參考
 
舊 2011-02-05, 08:56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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