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eyang
夏衛最近帶著5名律師到重慶幫22名台灣電信詐欺被告辯護。他說,詐欺犯人人都很痛恨,但他們爭辯的是兩岸法條適用的刑度問題。這22名被告是台灣人,受害對象是台灣人,沒有大陸被害人,只是作案在大陸,因此希望法官能參酌台灣的普通詐欺罪審判,不要依大陸刑法詐騙罪重判。
夏衛說,「這些台灣被告嚇都嚇死了」,一天到晚打電話給台灣的家人幫忙聯絡海基會、法務部,趕快引渡回台灣受審。很多被告得知在大陸犯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後,都說不敢再到大陸犯案了,這也是愈來愈多電信詐騙案,轉至越南、菲律賓犯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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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新聞一則
詐欺罪 大陸刑度較台灣重
菲律賓政府將一批跨國詐騙集團中的台灣犯嫌交給中國大陸,引發爭議。曾受委任處理兩岸詐騙官司的中國大陸律師夏衛說,大陸詐騙刑責重很多,最高甚至可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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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深圳執業的律師夏衛5日接受中央社詢問表示,
大陸刑法的詐騙罪,只要詐騙不法所得超過20萬人民幣,就算數額巨大、屬於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最高還可處無期徒刑,相較台灣的詐欺罪刑度屬5年以下,刑度差很多。
夏衛正受委任,在大陸重慶處理一樁同為兩岸跨境詐騙的案子,為台籍被告辯護,正因擔心自己的當事人被重判,因此他正透過管道,盼能讓當事人遣返回台受審。
夏衛說,就他了解,這次大陸與菲國破獲的詐騙集團,受害者全是大陸民眾,且金額很大,加上
過去有跨兩岸詐騙的台灣犯嫌在台被判無罪,導致大陸受害民眾求償無門的例子,他研判,這次大陸官方之所以帶回全部涉案人,應與受害者求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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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嚴法証明了可以打擊犯罪
讓國內的犯罪逃到國外
台灣的輕判也証明了
放縱會造成國內犯罪愈來愈囂張
最後竟然是教導民眾自我保護不上當受騙
而不是嚴懲犯罪者讓犯罪者不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