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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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集團裡面的人本來預計今天會同步遣送回台灣,然後馬上可以交保,回家過年,但...這一切都在大陸公安要求下落空了,於是家屬就透過關係開始施壓..希望可以逆轉,把人搶回來.
雖然有點傷感情,但...我還是要說這些人也是剛好而已.
說實在的,以台灣的法律現況,加上犯罪發生地主要是在大陸跟菲國,等到我們的檢察官審理完,再加上它們詐騙累積的財力,一旦回台灣,這案子就等於沒事了,送到大陸才是它們最害怕的結果.
以集團式犯罪而言,依照成員的國籍而分開各自審理,才是最不可思議的事情,就像墨西哥販毒集團的成員在美國被抓了,墨西哥政府會要求屬於墨西哥籍的國民回國受審嗎?當然第三地會有管轄的問題,但..打擊犯罪,每個主權國心裡都會有一把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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