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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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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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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google的作法的。

之前不是有個反例,好像是亞虎吧,在中國接受當地侵犯隱私權的要求,當時不也引發許多爭議嗎。

印象中google則是相反,不太順從大陸的要求,一度事情也鬧上版面,不過這事件我沒持續追蹤,不曉得後來怎樣了。

(以上如果記錯了請不吝指正)

今天這則新聞出來,我個人倒覺得google堅持一貫原則,挺有風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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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2-03, 06:3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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