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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08
其實我有聽過律師提醒,
如果遇到警察搜身時,
不管警察從你身上拿出什麼東西,
絕對不能用手去碰,
如果真的是嫁禍,
碰了就有你的指掌紋,
就變成真的,
現在很多警察執法時自己會錄影,
如果到帶到警察局自已也應該自保,

是你做的就算了,
如果像江國慶那樣被騙,
連命都丟了,不可不小心....
 
舊 2011-02-02, 04:2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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