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avewang200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41


小技巧

報案其實可以去 「各地」地檢署
由職班的檢察官 負責受理
他們會交給下轄區的「派出所」處理

請問 地檢署發出的文比較有效力
抑或 是你們民眾個人有效力呢??
大家都以為 地檢署只負責按按鈴的而已

其實也可以受理報案的唷
警方想拖的話嗯會被檢察官大人電的吧
     
      
舊 2011-02-02, 12:03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vewang200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