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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引用:
作者richard_wu
藝人離婚的時候都不是這麼說的 (我想到的是王靜瑩、李明依)


「漂亮寶貝」王靜瑩婚期確定,將在雙十國慶當新娘﹗
http://www.epochtimes.com/i5/4082316171072.jpg



最近王靜瑩為張羅酒席、禮服,忙到天天不知星期幾,連昨天情人節都因為勞累過度,只能躺在床上休息,昏昏沈沈地度過最後一個婚前情人節。

婚紗訂製比照陳幸妤

台灣俗話說:「輸人不輸陣﹗」名人結婚當然不能馬虎,下個月19日要訂婚的王靜瑩與陳威陶,就是最新鮮的範例,而幫她與南港輪胎董事陳威陶拍攝百萬元豪門級婚紗照的,正是幫「公主」陳幸妤拍照的頂級婚紗店﹗十二套婚紗、禮服加拍照,預計得花上百萬才搞得定。

根據婚紗公司的價目表,二十組到三十六組婚紗照,要價從六萬九到十幾萬元不等,頂級包套服務,甚至可到VIP室挑選每件規定不能穿超過三次的頂級禮服。

不過,王靜瑩的禮服比這個標準還高檔,因為...



看起來真諷刺.......最後還是互相提告撕破臉...男的又找更年輕的交往


以現在女藝人的擇偶標準....新郎身價超過兩億.......這個應該很多女明星不放在眼裡吧....
舊 2011-01-27, 12:00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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