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無情公主
iore大大因為曾經吃過苦頭,看事情總是比較務實一點。
讓我生氣的就是:主機板壞了需要更換...
偏偏:<<<正常使用下用又沒多久>>>這是重點
事情這麼講啦:
一、我是使用者,使用者在過保後還是有使用者該負的責任,不該全額廠商擔負;基本上我是帶著這樣的心態來處理。
二、廠商按規定也可以全額收費啦!這也沒有違背法律與保固條款;但這樣的產品、這樣的商譽對公司又有和幫助呢?
最佳解決方案:各退半步-收費一半(我這個使用者鼻子一摸,算我買到機王;廠商鼻子一摸,算他今天碰到沒錢賺的生意事例。)
我昨天就是這樣跟客服人員溝通,讓客服跟他們的主管去協調。
廠商如果聰明,快快解決這件事,對他們來講才是明智之舉。否則這個事例一再被討論,對廠商也不見得是好事。
廠商沒有無限上綱,廠商也不能凡事都是使用者負責,這不該是廠商的心態,特別是一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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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您的關鍵:四萬多的機器維修要付7千塊不爽。
一台五千三的Pioneer DVD Player,換一顆雷射頭要收我4200。4200都快可以買藍光DVD Player了。3C 商品哪一個過保的維修不是超狠的? apple ipad更狠,中間那個Key壞了,收費約$2500,而且,這個Home Key還是不保固的.....貴公司三萬多人的scope完全沒有使用apple的設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