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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韶涵的父母惡劣到一個很誇張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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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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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uperxy
應該當初就不該生下來才對
朋友比爸媽偉大就對了
真要毀掉老早提告了
別鬧了,現在搞成這樣跟毀了她有啥不同(而且不論誰對誰錯
),印象中上法院的話只要子女有給付當地基本生活費用的1.5-2倍以上(這個數字應該遠低於NT$60K/month,更別說NT$1000K/month了
),會被判棄養的機率可以說趨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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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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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05:3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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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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