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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案子又是一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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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大嬸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引用:
作者
Crazynut
您講這話會被讀法律的人笑的啊…我就僭越代答一下吧。
在法律上,死掉的屍體只不過是一堆不會動的肉塊而已,所有權利在死掉的那一刻全數消失無蹤,怎能跟活蹦亂跳的犯人相提並論呢,好笑啊好笑。
Where Life Had No Value, Death Sometimes Had It's Price.
2011-01-24, 05:31 AM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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