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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他人生命 盲彎吃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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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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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45
引用:
作者
semmy
真的要討論法律的話,法條上寫得清清楚楚,機車=汽車,也就是說在這單線道上,你也是不可以超機車的,因為它就是一部汽車!
不好意思,本來該閉嘴的,因為你引了言…
這個徵結點就是「機車無論大小一律視同汽車」、「不得同車道超車!」
我說錯,被砲活該!
感謝指正的各位!
2011-01-24, 01:38 AM #
82
雷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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