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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修正,有效打房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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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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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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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2
儘管政院已儘量要求內政部要朝保護個人隱私,房屋地點以區段化門牌方式處理,例如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僅以「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號至○號」登錄,另涉及交易當事人之姓名、身份證等個人資料不列入登錄,以保障當事人隱私權,但不動產仲介業仍相當反彈。
先前仲介業反對實價登記,主因擔心這些資料恐會淪財稅單位作為土地增值稅及房屋交易所得稅課稅資料,但內政部已保證並無相關,且不會提供。
誰能教一下 這是哪一國的邏輯
土地增值稅及房屋交易所得稅不一實際交易價課稅,難道還要繼續用公告地價打瞌睡嗎
咳咳~~
以公告地價低徵市中心房屋稅,濟富
以公告地價加4成徵市郊土地,劫貧
公告地價此乃 劫貧濟富 的好工具啊~~~~~
2011-01-21, 05:3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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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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