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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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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
最近看一些新聞,

有一些殺人犯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就自己去警局投案,

因為他知道投案不會被判死刑,

不知道要說人很聰明還是很賤,

知道有漏洞就會去鑽.


我覺的廢死這種議題,

只有保障加害人的人權,

沒有保障被害人的人權.
舊 2011-01-21, 03:3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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