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Phenix
在這次的討論裡面 我個人的意見為何傾向是機車沒注意 而不是汽車沒注意
在影片裡面的狀況可以看到汽車轉出來的時候 機車還是有一段距離
|
我猜你大概不常在台灣(尤其是台北縣市)騎機車
這個例子很明顯機車從公車後方超車
故超車後的1~2sec幾乎看不到同時間的右側車輛(除非機車駕駛的眼睛構造跟魚一樣長兩邊)
加上肇事車輛直到機車騎士行駛至撞擊點前約5公尺才有移動跡象
以視覺行為來看,要這個機車騎士在超車後的瞬間
理解外側肇事汽車要左轉是非常困雖的噢...
引用:
|
作者Phenix
直到靠近車輛的時候 你可以看到機車因為急煞車造成車尾甩動(約22秒的時候∼還把左腳放下!?幫助煞車嗎!?)
然後才撞上轎車 他也許假設那台車會讓,等到發現過不去才抓急煞車
|
我想這就是你與多位版兄觀點不同的地方
前面有版兄講了
以機車騎士來看,於內側車道超車後依大部份正常用路人習慣
會乖乖騎回外側慢車道.... 也就是超車後的1~2sec的行駛方向會稍微朝外側車道
事發前1秒,這時騎車騎士就算意識到汽車不會讓,想轉向內側車道避免發生事故
也會遵守牛頓第一運動定律
「在不受任何外力或所受外力之和為零的狀態下,運動中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靜止物體總保持靜止狀態。慣性因質量變化而變化。」
以機車加上人的重量,還有行駛速度,要抵抗慣性的摩擦力以這個例子來看我想大概要用kN來表示
當然機車駕駛也做了一點努力(增加摩擦力),就你看到的緊急煞車造成車尾甩動、還有還把左腳放下之類的...
當然講了這麼多
雖然肇事兩方都有責任...
但我認為公車停靠&慢速行駛
導致機車騎士只能從內側車道超車的問題
才是導致此事件發生的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