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D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不是說要限制金額至兩百萬,超過的不算數,這樣不是比較合理了,還是說再進一步,退休俸超過多少錢以上的再進一步將金額限制到更低,這樣總可以了吧?

至於完全取消這種趕盡殺絕的做法太狠了,國黨應該是不可能答應的。
舊 2011-01-18, 04:27 PM #1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F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