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也有類似的∼這種偷改的偶看很多人吧
若認真查∼相信那貴婦絕對不是第一次這樣玩
當初電視新聞還有訪問停車管理員∼
他要被扣薪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79981.shtml
繳費單動手腳 貪圖省4千罰24萬
蔡姓女子用橡皮擦將停車繳費單的多個蓋印擦掉,只剩最低應繳金額,再把停車單揉捏,外觀不易辨識,向超商繳費,把廿五張繳費單動手腳,省了四千零廿元;卻換得徒刑八個月,若易科罰金為廿四萬元。
卅二歲的蔡女與男友去年多次使用男友母親的轎車代步,她常將車子停在台北市新生北路高架橋停車場,或德惠街的公有停車格,每次停車時間很久,停車費少則八十元,多則五百八十元。
蔡女為了少繳停車費,竟異想天開,拿橡皮擦塗改繳費單,將停車管理員在累計時數蓋章欄內的蓋印塗擦掉,只保留最低時數的蓋印,每張繳費單只須繳四十元,再將繳費單揉捏...
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