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8/4/2kzti.html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控嘉義縣蒜頭國小四年丁班老師以班級自訂公約方式規定,「學生沒舉手就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座位,將被打嘴巴警告。」此舉已違反禁止體罰規定,蒜頭國小及相關老師應受到嚴懲。
教育部指出,學生違反規定可以扣減使用電腦時間,但一定不能體罰。蒜頭國小四年丁班訂出的「打嘴巴」條款違反法令,將請嘉義縣教育處及蒜頭國小依規定處理。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上周接獲蒜頭國小家長投訴,蒜頭國小四年丁班最近在班級網頁貼有「打嘴巴」的班級公約:「上課沒舉手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就會被打嘴巴。打一下是警告,打兩下扣電腦課(彈性)三分鐘,打三下扣六分鐘,以此類推」,相當不當。
人本本月十四日發文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及蒜頭國小要求說明,都未接獲回應。四年丁班網頁昨天已移除這項公約,但人本保有證據,不容他們狡辯。
但陳姓班級導師喊冤,指公約是學生自行擬訂,規定學生自打嘴巴做為處罰,執行一、兩個星期他覺得不妥已喊停。
蒜頭國小校長侯忠烈說,之前未接到任何家長反應此事,校方直到昨日接到公文才得知,馬上召開臨時教評會,請陳老師答辯。根據陳老師說法,班上只有六名學生,為維護班級常規,利用一次班會要學生自行擬定班級公約,自打嘴巴、扣電腦課都是學生自行決定。
當他把班級公約貼上網,並開始執行時,發現學生不會真的自己打自己,頂多是摸臉,兩星期後他覺得效果不好,做法也不妥,立刻停止實施,卻忘了刪除網頁。校方查證學生說法,也與陳老師說法吻合。侯忠烈說,陳老師讓學生自擬班級公約是為了讓學生懂得自律,被投訴後已承認有疏失,校方決定今日再召開一次人評會,評估是否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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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請人本諸位先進及老師,進入校園任教,改善我們偉大教育體制的缺失,這樣
就世界和平,不會產生任何不良少年,人人是好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