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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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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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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也有類似的∼這種偷改的偶看很多人吧

若認真查∼相信那貴婦絕對不是第一次這樣玩


當初電視新聞還有訪問停車管理員∼
他要被扣薪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79981.shtml

繳費單動手腳 貪圖省4千罰24萬


蔡姓女子用橡皮擦將停車繳費單的多個蓋印擦掉,只剩最低應繳金額,再把停車單揉捏,外觀不易辨識,向超商繳費,把廿五張繳費單動手腳,省了四千零廿元;卻換得徒刑八個月,若易科罰金為廿四萬元。

卅二歲的蔡女與男友去年多次使用男友母親的轎車代步,她常將車子停在台北市新生北路高架橋停車場,或德惠街的公有停車格,每次停車時間很久,停車費少則八十元,多則五百八十元。

蔡女為了少繳停車費,竟異想天開,拿橡皮擦塗改繳費單,將停車管理員在累計時數蓋章欄內的蓋印塗擦掉,只保留最低時數的蓋印,每張繳費單只須繳四十元,再將繳費單揉捏一番。

她到便利商店繳費時,因繳費單被捏得亂七八糟,看不出變造痕跡,只看得清楚40元欄位的蓋印,總共變造廿五張繳費單,少繳四千零廿元。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與停車費代收業者核對帳務資料時,發覺繳費金額有異,查出蔡女的犯行。

法院審理時,蔡女坦承變造繳費單,法官認為她態度良好,打算坦白從寬;只不過,審理期間蔡女仍未主動繳納少繳的停車費,判她十五個偽變造文書罪,合併執行八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舊 2011-01-18, 08:5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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