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苦主最新說明
作者: yes1990616 (唉呀) 看板: NTU
標題: [分享] 苦主對這件事的說法
時間: Tue Jan 18 02:34:18 2011
這篇文是苦主寄給我的
為了避免其他資訊也被人肉出來
所以由我代PO
=======================================
我是與外籍生發生糾紛的長興舍胞(nqcjd31d),這件事的詳細情形之前曾PO在宿舍板上,
但為了避免誤會,還是在此說明詳細始末
1. 她剛搬來時: 大聲放音樂,吵得我不得安寧,加上她用視訊聊天,一吵就是兩三個小
時。當時想說隔壁的新鄰居可能不知道宿舍隔音效果很差(牆壁又非實心),我就敲了她的
房門,非常委婉的請她放低音量。怎知她不但不說話還斜眼瞪著比她矮一大截的我,當時
氣氛尷尬,於是跟她道歉然後默默走掉。
2. 接著學期中: 房門被貼了封信,她寫在她房間聽音樂和聊天是她的自由,我不能干涉
她,她還寫說,總圖很漂亮,叫我去圖書館讀書,不要在宿舍唸,她還給了我一副耳塞,
難道意思是當她聽音樂時我就要戴上耳塞嗎? 但我不想拿別人的東西,所以放回她門前。
之後我只好默默忍受,但她還是一直吵,到了期中考週,凌晨12點多還在房間大鬧,我就
很生氣的拿著她寫的信,下樓找到一位名為"李慧"的櫃台小姐。後來才出現的輔導員叫"
李慧"上去請她和房裡的友人降低音量,"李慧"回來後,看都不看我一眼,跟輔導員說一
聲"Emma和她同學要出去了",就逕自走回櫃檯,輔導員還安慰我說"反正他們要出門了,
你就先回房間吧",就只好很無奈的算了。結果還是繼續吵了很久才出門啊。
3. 從那事件之後,Emma就變本加厲,因為當時我在樓下,櫃台小姐"李慧"大概透露了我
的身分,讓她開始報復。從學期第9週到第14週結束,Emma開始刻意把音樂放得更大聲並
製造噪音(ex:拿馬桶水箱的厚瓷蓋,猛敲牆壁磁磚),12月20日清晨半夜一點多了,她的
房間又是歌舞昇平,聊天聲不斷,我打電話到櫃台,沒想到又是"李慧"接的,請她處理,
但喧鬧聲依舊,過了好久好不容易聊天聲終於結束了,但緊接著而來的是Emma的高歌和房
間及浴室的撞擊聲以及接到了一通聽不懂語言的電話(兩點半了)。接著到了四點,房間寢
電又響了,趕緊爬起來接,怕吵到隔壁寢的人,沒想到另一頭居然不出聲,無奈只好把寢
電拔掉,3分鐘後,隔壁房門用力砰了一聲,高跟鞋的聲音漸漸走遠(當時夜深人靜)。當
天晚上從輔導員處得知,Emma今早剛離開台灣,回去過聖誕節了。輔導員並對我說:再忍
幾個禮拜Emma就要回去了,我們怕你再投訴她,可能會在她離開前遭到很嚴重的報復。而
這句話我一直放在心上。
4. 過完Christmas season後,第17週初 Emma就回來了,之後的這段期間,我完全處於忍
耐階段,即使她吵鬧,也不敢請櫃檯處理了,因為怕如果請她小聲些,可能會遭到更嚴重
的報復。就一直到了期末考週的星期四晚上,Emma房間在一點左右傳來男生聲音,沒想到
他們越聊越high,因為隔天還要考試,我不得已只好請櫃台了解一下狀況。但到了四點左
右又被男女聊天聲吵醒,我打到櫃台問處理的情形如何,"李慧"以寢電無人接、房門無人
應為由,就不了了之了,我建議"李慧"要不要去調監視器,她竟直接嗆回: 同學,我有說
我不調嗎?結果拖到現在還不是沒處理…。
接著禮拜五晚上到禮拜六凌晨事件就發生了。
先前的摩擦,或許對噪音的認知,沒有客觀的標準,吃虧的部份只好認了。但她半夜帶人
進來,試圖闖入房間並叫囂,因為事態嚴重,才在宿舍板po文求救,其實主要訴求就是意
圖侵入一事的處理,但卻被不斷模糊焦點,挑起是否過度敏感的話題,進而避重就輕回應
他們的暴力行為。
對於Emma指控偷看,其實我之前完全沒想到撿抹布會和意圖侵入事件扯上關係,以下對此
做出澄清:
星期五下午考完試,我在整理東西準備明天回家,在打掃時。發現之前晾在窗沿的抹布掉
到陽台上,不得已才小心翼翼爬出去撿,並趕緊爬回去。
我到我的窗戶外撿抹布,這也沒有什麼阿。怎知到了禮拜六下午,遲遲未出現的副理和輔
導員,一來就質詢我是否有到Emma窗外偷看她,我想說我是什麼時候去偷窺她了啦? 想了
想可能是昨天唯一一次撿抹布時被她看到,可是我明明在我的窗戶外,又是什麼時候去看
她了啦?當時車聲又很大,根本就不知道隔壁有人。而且輔導員和副理都知道我非常害怕
她離台前的報復,怎麼還敢過去讓她記住我的臉(也許有人會問Emma不是在九月早就看過
你了嗎? 但之後我一直避免和她當面接觸,竟還有謠言說我一直去敲她房門!),輔導員當
時聽取了我的說法。但沒想到卻衍生出Emma和她朋友指控我(學期中)半夜敲她窗、罵她髒
話的版本;後來竟又看到出現po文說明, “已由副理和輔導員證實原PO坦承「事先就有
跨越過Emma九樓窗外的行為」!” 明明談話時學生會同學也在場啊,在在都可證實我的說
法被曲解了。還有另一種說法是,我爬陽台偷看Emma,並在陽台講手機,所以才被Emma發
現我在看她。我覺得這種說法太牽強了,有誰會大費周章,冒著生命危險站在9樓高的陽
台上吹風講手機呢。
對於Emma指控我打從其入住,整日敲牆壁,洗澡,吹頭髮,高跟鞋,拉椅子任何動作,皆
無可倖免一事,我只能說清者自清。且我可從沒在半夜聽過其洗澡和吹頭髮聲 (外國人都
在早上出門前洗澡的啊)。 高跟鞋聲,拉椅子等如同其他鄰居所言,的確在她學期中打算
報復之後,故意的非常過分,但我知道找了櫃台也是於事無補,確實沒有反應過她高跟鞋
、拉椅子太吵。最後,我還有課業要顧,渴望她停止吵鬧都求之不得了,哪還敢敲牆壁惹
毛她,真是惡人先告狀,我都被她“拿馬桶水箱的厚瓷蓋,猛敲牆壁磁磚的聲音”嚇死了
,哪還敢惹她?
關於對Emma信件的回應,的確在李慧敲完Emma房門後,在房間內聽到2人聲音在走廊回響
E: “She is CRAZY.”
L: “Yes, she is very sensitive. I am sorry.”
E: “That’s OK! I know that’s not your fault.”
李慧是去調解的人,竟如此偏袒,還直接透露我的身分,真令人傻眼,怪不得Emma會變本
加厲的報復。
禮拜天中午,接到輔導員的來電,她直呼我的名字,說小天使就在她身邊,要跟我道歉。
我驚恐的對她說,怎麼會讓肇事者之一的小天使聽到或知道我的名字,她一聽馬上改口,
說小天使不在旁邊。後來,我並沒有和小天使通過電話,但報導卻指出學校已讓該名同學
道歉......。
關於日籍學生向媒體投訴說:Emma並沒有說"you will die soon"這句話,其實該名日籍
學生住在我對面,平日與說Emma非常友好,常常在走廊聊天。但事情發生當時,經證實她
並不在房內,所以要如何證明Emma沒有說"you will die soon"這句話呢?還有,該日籍
同學說我一直敲Emma的門,但是我除了學期初時跟Emma接觸過外,根本沒再敲過她房門,
請問她又是什麼時候看到的?附近的住戶都知道,那個日籍同學,過去有段時間喜歡將大
門打開,那時只要我一走出去裝個水,她的門就會迅速的被關起來,好像覺得別人都在看
她似的,後來輔導員還通知我,遭她指控說我在觀察她,她在電視上說我很敏感,那她的
行為豈不是超級敏感嗎?
警方表示因非現行犯,所以無法立刻限制出境,而且日後即使有法院傳票,她也不會來。
最後,Emma拍拍屁股回去後說個謊,就想推的一乾二淨不管結果如何! 我真的很難過,只
是陳述一個事件的事實而已,但卻被很多假消息抹黑,還須不停澄清,人家發個信來,又
要翻譯又要解釋,那她怎麼要逃之夭夭,不留下來?
寫了這麼多文字,其實也是因為一直被企圖模糊焦點,一件是非對錯如此明顯的夜間意圖
侵入事件,最後竟演變成討論敏感程度的問題。我被她鬧了一學期已經很累了,太子與輔
導員不幫我,說我太敏感我也只能認命了,但是此事件豈是可以輕鬆轉移目標、一語帶過
的?
提出一點質疑,為何Emma敢說謊否認侵入案件,明明先要開我的窗戶,接著在走廊大吵大
鬧,難道她不怕錄影機嗎? 而且證人都現身了啊!
最後由衷的感謝大家對這件事的關心,和在寒風中花費的精神和時間相挺的同學,謝謝你
們,謝謝福利部同學們、陳詠光學長、有勇氣出面作證的鄰居,以及所有肯相信我的人,
很感動有這麼多的後盾相挺,謝謝大家。
-------------------------------------------------------------------------
看到這邊有些事情應該很清楚,接下來就看台大校方怎麼處理了!
不過就像我之前說過的,應該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