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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key100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歸仁
文章: 325
目前這一討論串整理了一下
大致上是一面倒的局面
真的是小弟才疏學淺
不懂的地方還真多
還感謝各位大大們賜教

整理了一些重點如下

1.此路段無快慢車道之分.機車與汽車的路權一樣
2.單黃虛線機車也可經由逆向車道超車
3.不論前車是否已完全進入對向車道.或前後輪所在之地點
4.不論後車速度是否超速.或未保持距離.超車時是否有警示前方車輛.---因舉證困難

大致上就是.迴轉之車輛.車子未回正時.遭同向後車撞擊.不論任何理由.都屬前方車較為理虧
終於弄懂了一些東西.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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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1-18, 08:28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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