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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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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k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cys070
沒完沒了

你們要不要找記者或民代把事情弄大點

之前還有節目訪問咧...
請了幾個人談著作權,當中就有那位告人的
主持人也有問他像樓主這樣不小心移用而被告的事情,
他講的話,我還真
還是少說一點,免的被告,太恐怖了
 
舊 2011-01-17, 07:33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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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k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