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boo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T9899
這和馬英九被查到特別費在私人帳戶號就連夜捐出去到自己的基金會沒什麼太大差別吧。特別費還是不合法的,18%可百分之百合法。

馬英九那樣都能當選總統說不定還能連任,那以同樣標準來看蔡英文起碼要比馬英九做的久才行

差別只在馬英九對師奶們的魅力無人能敵,馬迷們完全不在乎特別費18%這種小事情吧

你怎在洗腦鄉民阿...
特別費本來就是法規規定,可以先匯入首長戶頭以方便首長提領作為公務用。
所謂公務上的用多為公務應酬.犒賞下屬.紅白喜帖..等
自古以來就這樣規定的~

馬有問題的是,那個余文貪圖方便,拿取80張高額發票去代替3千多張小額發票核銷..
事實上那些假發票沒有一張流自馬英九他家的,
又不像貪污扁連他外孫的幼稚園的書都用這買~請搞清楚~別故意裝不懂~

蔡小英領18%做賊喊抓賊,真是讓人情何以堪
舊 2011-01-15, 09:42 AM #1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o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