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我也是這樣覺得,如果真的覺得這條法律不好,那國民兩黨集體把這條法律修掉不就好了。
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拿錢絕對沒錯,所以不可以攻擊守法的人。
但真正的法治國家都是可以修法的,法律不合時宜修改就是了,這才是三權分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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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依法拿她可以領的錢,結果只因為主張改革就要被罵成是表子,那是不是所有領18%的人都一樣

那些既得利益者真是的.... 是不是又是什麼領五毛的進來混水摸魚製造對立啊
討論一件事情對不對有那麼難嗎?對的就所有一起領,不對就把他改掉,怎麼會是覺得對的人說你們要求改革的人沒資格領
記得馬英九以前贊成總統委任直選,還站出來辯論,怎麼從來也沒看到他對他過去的錯誤主張道歉過,就跑出來選民選總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