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隨波逐流000
少來了,別說的好像在公家機關像是水深火熱一樣
公務員長時間的享受國家資源,行政效率又世界的濫
這個已經是共識了,只是沒辦法去解決
我建議修法,公務員薪水全部減薪40%
因為他們工作時數只有長官在的時候那兩三個小時而已
其他時間都是爽得像在家裡一樣
看看你出門的馬路,世界級的越野賽事水準,你覺得公務員有做到什麼東西嗎?
連個施工後的驗收,看都不用看(或是不敢看)就簽收去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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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真的是 見不得人好 者
全部減薪40% 假設初等公務員 月薪3萬 實領有3萬嗎? 沒有 因為要強制提撥金額到退休金
但是不好意思 勞工是不用強制提撥的 所以 勞工自己有部分退休少領的 得怪自己不提撥
再來你說減薪 那初等的收入 只剩 18000 所以咧? 你眼紅的不過是那些月收入破4萬以上者
但是他們的資格 1. 年資 2.考試 這兩者 讓他們 可以加薪
這如同私人公司一般 1.年資 2.公司考績 請問私人公司可以領月薪破4萬
根據你的邏輯 是否也要一起減薪 ?
最後回答你 我也討厭台灣道路品質 工程驗收 必須承認很多驗收標準不達100%
可是私人公司有都達100%嗎
要達100%可以 擋到很多人財路時 導致出人命 請問多少賠償?
我爸之前驗收工程 要求也沒很嚴格 只是 遇到"一摸就散的水泥" 然後簽要求廠商重做改善
這樣家裡就接到 恐嚇電話 要求聽話一點 甚至差點被擄走
這些你們要怎麼賠償 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