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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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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人家為老闆奮鬥了七年, 只能看別隊戒指乾瞪眼~ 老闆出錢so what? 又不是違約或受傷躺著領薪水~ LB既沒強暴又沒私生子也沒A錢, 說什麼道德等也太好笑~ 他打NBA是為了冠軍+$, 難道僅是為了老闆開心嘛?

引用:
作者iabuw
說真的也不用什麼多高的道德標準
想走沒關係,沒有人說不准走
但是明明可以自己去跟老闆講的,偏要搞到最後是讓輿論媒體新聞去通知老闆
一個職業運動最常見的轉隊可以搞成這樣

然後偏偏就是有人覺得只要籃球打得好,想怎樣都可以
舊 2011-01-14, 12:47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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