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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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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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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文法可以教,
但拿來做為考試重點就不妥,
搞到我聯考那年英文高標只有二十幾分,
的確會打擊學習興趣.

我開口與外國人講話,
從沒考慮過文法(那有時間管這個),
外國人也都聽的懂.
讀外文雜誌與看電視電影,
不懂的時候,大部份是因為單字不懂(許多外文雜誌蠻愛用冷僻字),
很少出在文法不懂.

臺灣的老師本位主義太強,
喜愛拿本身所長虐待學生,
例如升高中基測國文考的修辭學,
真是蠢到莫名其妙.
舊 2011-01-11, 08:4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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