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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2
拜託一下,
新聞也真愛亂報,
從dc的辨事處到馬里蘭gaithersburg,
開車也不過半小時左右,
駐美時當然有申請美國駕照開車,
申請銀行戶頭領薪水,
剛好又回到美國,
就麻煩學弟or下屬車一程,
處理一下這些事,
我怎麼看都覺得在小題大作。

還有...
在辨事處哪一個人不是開私家車上下班,
開公家車去做這些事才有問題吧?
舊 2011-01-11, 02:53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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