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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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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風月大陸
文章: 38
引用:
作者sp004697
這位大哥,
97年1 月9 日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有修訂
98年1月9日後,
要強制要求各企業依其類別及作業人數,
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相關人員


91年 其實就有相關規定了,不過規定很鬆就是了。
說出來給大家參考一下好了
當初我花一年的時間找勞安職缺
只有一家公司有通知我面試

當年我本身的條件:高中畢業有勞安乙級工作經驗2年但是沒有勞安相關工作經驗。
舊 2011-01-10, 07:26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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